停车场不强制装羊城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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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9:36 南方都市报 |
停车场不强制装羊城通 市交委答复有关政协提案表示,安装与否不再作为查验条件 本报讯(记者严艳 实习生沈洋)广州市停车场经营业户年审制已经取消,市运政管理部门只对其业务进行监督和查验,且查验工作中不再将安装羊城通作为通过查验的条件。这 一消息是记者昨天从市交委对市政协有关提案的答复中获悉的。今年两会期间,广州市政协金赞平等七名委员联合提交提案,要求取消停车场年审必须与羊城通挂钩。广州市交委答复称,去年广州市运政管理部门已取消对停车场经营业户的年审,改为只对停车场经营业户的经营牌证、经营范围、经营行为、设施条件等内容进行日常的监督和查验,且查验工作中不再将安装羊城通作为通过查验的条件。 针对提案中认为停车场安装羊城通可能带来双重纳税问题,广州市交委回复称,停车场使用羊城通卡不存在双重纳税。羊城通充值款为预存款性质的资金,因此用户在羊城通卡充值时不能索取发票,而应在停车场实际发生消费时向停车场索取。羊城通公司向停车场划转使用羊城通的停车款时,停车场不需要提供发票予羊城通公司,而且羊城通公司还应提供1.8%的交易服务费的发票给停车场业主。 同时,市交委在回复中还提到停车场推广应用公共交通电子收费系统是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建设信息化大交通的要求,希望停车场行业协会加强与停车场业主的沟通与合作,将公共交通电子收费系统推广应用工作逐步推向市场化。 此外,市交委还对政协委员关心的及时梳理政府各个部门文件、办法问题作出答复,称将按照立法的程序规范,及时建议立法机关修改或废止有关的管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