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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七年可入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10:2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汕头讯

  (记者王冲寒通讯员张晓丹)连续暂住七年以上的外来人员,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即可入户汕头。这一吸引外来务工人员来汕安家置业的户政新举措,得到广大外来人员的积极响应。本月15日,首批6名在汕头务工的外来人员顺利领到准许入户汕头的证明。

  来自青海省西宁市的石小姐,大学就读旅游专业的她曾在汕头某五星级酒店实习,由于表现出色,1995年毕业后来汕工作,至今已经整整十个年头。现在石小姐已经在汕头成家立业,并生了一个可爱的儿子。以前一直不重视户口问题的石小姐开始忧心,因为儿子读书需要户口,而她和丈夫的户口分别在各自老家,如果儿子要在汕头读书会有很多麻烦。上个月看到媒体报道有关户政新举措后,她立即着手办理相关手续和证明。这次,石小姐顺利地拿到了准许入户汕头的证明,可以回原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办理手续了。

  据了解,目前汕头市已有100多名来汕工作的外来人员向公安机关提出入户申请,经过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仅有15%左右。像石小姐一样成为第一批“连续暂住七年入户汕头”新户政举措受益者还有另外5人,汕头市公安机关表示将抓紧审批进度,使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能够尽早落户汕头。

  据悉,汕头市公安机关今年7月1日起推行“连续暂住七年以上人员入户”的优惠政策。具体的对象是在城市中心区连续暂住七年以上并连续七年申请暂住证,有合法固定住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有计划生育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等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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