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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投诉被判侵犯他人名誉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11:0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蕉岭讯

  (记者叶仕欣通讯员黄义涛、何维)蕉岭县村民张华兄弟因自家楼房被人放炸药炸了两个大坑,怀疑是同村村民李强、李立、杨胜所为,于是到处散发《一宗爆炸杀人未遂案的始末》的投诉材料。案件被侦破,凶手被绳之于法之后,李强、李立、杨胜以损害名誉权将张华兄弟告上法庭。近日,梅州市中院终审判决张华兄弟给李强、李立、杨胜消除影响、恢复

名誉、赔礼道歉。

  去年10月8日,张华家发生爆炸,楼板被炸开两个大坑。事后,受害人张华、张东把这件事和承包石场开采权纠纷联想到一起,怀疑是李强、李立、杨胜干的,于是写出一份《一宗爆炸杀人未遂案的始末》的材料分别寄送给蕉岭县公安局、国土局、人大、政法委、镇政府、镇国土所等部门,声称李强、李立、杨胜是张华家遭他人放置炸药的主谋人。随后,公安机关传唤李强、李立、杨胜进行问话、协助调查。

  去年11月,爆炸案涉案人员黄明、徐亮等人落网,同时没有证据证明李强、李立、杨胜是爆炸行为的主谋人或与行为人有关系。李强等人把张华兄弟起诉到法院,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当事人均为化名)(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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