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正式向社会公布中国文化遗产标志(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11:32 法制日报 | ||
本网讯 (记者张志宇)经过10天的公示,8月16日,国家文物局正式向社会公布“中国文化遗产标志”。 中国文化遗产标志上方采用简体中文“中国文化遗产”;下方采用汉语拼音“ZHONG GUO WEN HUAYICHAN”,各民族自治地方可使用当地少数民族文字,在对外交往工作中可使用英文“CHINACULTURALHERITAGE”或其他国家文字。 中国文化遗产标志标准色彩为金色,可根据不同需要使用其他颜色。 中国文化遗产标志核心的金饰文物图案,除配合文字使用外也可单独使用。 中国文化遗产标志采用四川成都金沙遗址出土金饰图案。据介绍,金饰2001年出土于成都金沙遗址,是本世纪中国考古的一个重大发现,体现了我国文物保护工作的丰硕成果。 由国内著名专家联名推荐的这一金饰图案构图严谨、线条流畅、极富美感,是古代人民“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丰富的想象力、非凡的艺术创造力和精湛的工艺水平的完美结合。有专家将其命名为“太阳神鸟”或“四鸟绕日”。 专家认为该图案是中华先民崇拜太阳艺术表现形式的杰出代表之作,所表达的追求光明、团结奋进、和谐包容的精神寓意,彰显了中国政府和人民保护祖国文化遗产的强烈责任心和神圣使命感。以此作为中国文化遗产的标志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强烈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表现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启用后的“中国文化遗产”标志,作为我国文物保护事业的形象标识,它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使用,将有利于提高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促进文物保护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另据了解,为保护该标志的知识产权,有关部门已向国家商标局提交了商标保护申请,今后使用该标志,应依法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进行。 (责任编辑 郑剑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