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残杀少女色魔“叔叔”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11:42 兰州晨报

  受害人家属认为法院量刑过轻决定提出上诉

  本报讯(记者罗社宏实习生哈仪灵)2003年9月28日,本报以《色魔“叔叔”残害15岁少女》为题报道了2000年11月23日在雁滩乡均家滩村制造强奸未遂、杀人焚尸惨案的犯罪嫌疑人董某被警方抓获的消息。

  2005年8月15日,犯罪嫌疑人董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7729.5元。

  当日,受害人家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董某无视国法,虽经两次判刑,但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继续犯罪,手段残忍,情形十分恶劣。他们认为法院量刑过轻,民事赔偿太低,决定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叔叔”残害少女2000年11月23日凌晨4时许,租住在雁滩乡均家滩村的董某与朋友饮酒后骑

自行车回到住处时,想起邻居英子(化名)一人居住,顿生邪念,悄悄从放废品的房间窗户钻入了英子房间,强迫英子与他发生关系。只有15岁的英子年小体弱,根本无力反抗,便提出要去上厕所,想乘机逃跑。董某就用胳膊夹住英子的脖颈,与英子一同到院子的厕所内。这时英子呼救,董某害怕自己的罪行败露,穷凶极恶地用胳膊勒住英子的脖子,导致英子窒息死亡。

  之后,董某将尸体搬放在院子里的架子车上,用铁丝将尸体捆绑后运至附近的菜地边,覆盖编织袋、竹筐等物,点燃后逃离。事发后不久,均家滩村的几个过路村民发现了英子的尸体并及时报警。 色魔

新疆落网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警力前去现场勘查取证,初步锁定犯罪嫌疑人为英子的邻居董某。

  警方在其住处附近布控多日,但没有发现其踪迹,初步断定其已潜逃。

  2003年7月初的一天,负责侦破此案的城关分局刑警七分队从河南警方处获悉,董某极有可能躲藏在新疆阜康县。队领导立即与新疆阜康县警方取得了联系并派民警前去调查。在当地警方配合下将董某押解回兰。据了解,董某和英子均来自河南上蔡县,英子称董某为叔叔。

  据了解,1984年,董某曾因犯抢劫、盗窃罪被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1990年因犯强奸罪被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本报记者罗社宏实习生哈仪灵(来源:兰州晨报)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