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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弊者非吃“红牌”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16:09 新民晚报

  这个暑假,郑州某学院市场营销系的高海军过得不轻松。就在前几天,他上了法庭。今年3月在商务英语补考考场上,他因为帮助同学答题,被勒令退学。高海军认为学校侵犯了他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权利,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月13日,北京市一中院作出二审判决——因两次考试作弊被学校勒令退学的北京某大学2001级本科学生小刘被判败诉。

  暑假里,接连几例学生状告学校的案件在一些地方法院开庭审理,考试诚信这一话题也再次被提起。学生考试作弊被罚“红牌”——或被取消学位或被退学,不少人问,这样做是否合理?

  支持方 维护“象牙塔”正气

  上海财经大学有关人士认为,考试作弊是条“高压线”,考生对作弊的后果心知肚明,却总有些人抱着侥幸心理“搏”一记。如果给作弊学生“开绿灯”,恐怕效仿的人会越来越多,助长了舞弊的风气。华东理工大学的一位老师也表示,如果对作弊学生宽容的话,对不作弊的学生就是一种不公平了。

  反对方 不该判“无期徒刑”

  作弊大学生也有委屈:当初违纪是我的错,可我已经认识到错误并改正了,难道就不能给我一个机会?

  针对这个问题,上海水产大学副书记黄晞建有自己的看法:“这次上海水产大学新的《学生守则》里就规定,违纪学生有一年的考察期,如果考察期满,且毕业前没有再犯错,我们依然认为他(她)是合格的学生,应当接受他(她)的学位申请。不能因为一次犯错,就判‘无期徒刑’。”

  学校对付舞弊各有好招

  记者从沪上一些高校了解到,各学校对付学生作弊的办法不尽相同。

  正面警示型:复旦大学规定,写“小抄”的给予记过处分;抄袭窃取他人答案,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使用通信设备作弊,则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同济大学有关条例规定,按照作弊程度轻重,分别给予严重警告、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等处分。将涉及考试内容的有关信息传出场外,利用不正当手段对已上交的考试答卷进行涂改、销毁者,学校均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旁敲侧击型:华东师范大学推出德育学分制度,学生有违纪行为,德育学分就不合格。德育学分对学生取得大学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无直接关系,但如果学生的基本德育学分不合格,则取消该生参与评选校内各类综合奖励的资格,并不得享受社会资助。上海师范大学建立了“大学生诚信不良记录卡”,把学生考试作弊等失信行为记录在案。学生毕业时,该诚信记录卡将跟随学生档案一并提供给用人单位,以此制约学生。本报记者钱滢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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