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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末位淘汰“淘汰”了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18:34 人民网

  时下,部分企事业单位为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创造“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办法,进行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与实践。此举确实使职工有了紧迫感、危机感,许多职工在岗学业务、学技术,业余学理论、增技能,无所事事的少了,爱岗敬业的多了。制定制度的初衷是好的,但是,仔细想起来,在实际操作中,这种“末位淘汰”公平吗?它“淘汰”了谁呢?

  笔者近日在某网站论坛上就看到了这样一篇文章,大致内容是:某县级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出台了员工“末位淘汰”办法,规定:信用社分社以上的干部不参与末位淘汰制,5人以下的营业网点不参与末位淘汰制。信用社职工5人以上的淘汰1人,联社50人淘汰3人。淘汰方法是由信用社不记名测评出排在末位的人员,下岗学习三个月,学习期间不发任何工资,学习结束经考试合格继续聘用,不合格就解除合同。

  看到这则消息,我真感到不解,这样的淘汰办法是在“淘汰”职工还是在游戏职工,还是在做样子呢?企业的每个职工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企业出台的任何办法、规章对每个职工都适用,而不能有偏差,既然是末位淘汰,那就要全员淘汰、全员参加测评,任何人不能搞特殊。可是这个县农村信用联合社的做法则是对少数人的淘汰,是对默默无闻工作的职工的淘汰,而对县级联合社机关领导、对信用社和分社大大小小的官员却丝毫没有触及。这样的“淘汰”显然失去了公平,不但不能起到优胜劣汰,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的目的,相反,只能让职工产生抵触情绪。而且,这种淘汰模式还极易造成职工之间或者职工和领导之间拉帮结派,演变成为“排斥异己”的一种合法手段。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最终被“淘汰”的不是职工,而是制定制度的领导,是民心!

  作者:网友:钱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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