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吴忠少妇持刀索精神损失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1:03 宁夏日报

  华兴讯 (记者 何然通讯员马晓宁)8月16日18时许,居住在吴忠市金花园小区的马某某到古城派出所报称:有一年轻妇女马某因与他有感情纠葛,持刀到其家索要精神损失费5000元,如不答应条件就要持刀自杀。

  民警赶到现场时,马某正双手持刀顶在其腹部做出自杀的样子。民警对马某耐心的做劝导工作直至晚上23时,但马某拒不听民警劝说,声称如不答应其条件就要死在马某某家中

。民警迅速将警情上报分局值班领导王智忠书记。经过王书记等人40多分钟的耐心劝说,马某终于将刀交给民警。新闻来源:华兴时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