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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1:11 南方日报

  佛山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

  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

  同时要求各校撤销附设学前班

  本报讯(记者/姚艺曲 实习生/钟柳梅 通讯员/汪崇伟)昨日记者从佛山市教育局了解到,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教育部门正式制定了相关规范意见。从今年9月1日起,佛山将全部撤销附设学前班,禁止小学举办一年级新生学前培训班。

  撤销小学附设学前班

  意见规定,今年9月1日起,佛山市全部小学将撤销附设学前班,禁止小学举办一年级新生学前培训班。而人口分散的村民可以通过依托优质公办小学举办全日制幼儿园,但幼儿园必须具备独立法人条件,招收3—6岁学龄前幼儿;或者利用村办幼儿园的资源,依托镇中心幼儿园实行联片办园。

  据了解,今年7月教育部门已针对五区学前班教育机构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禅城、顺德及南海早已撤消了学前班,而三水和高明仍有部分乡镇及街道存在此机构,9月1日开学后,教育部门将再次进行检查工作,一旦发现必将严惩。

  义务教育阶段不招收“择校生”

  意见要求,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学位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坚持免试入学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坚决不招收“择校生”,严禁把捐资助学与学生入学挂钩。

  同时,坚决取消小学毕业统考和升初中统考,初中升高中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和转学一律不能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或变相的考试、测试,也不得以小学阶段各类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入学和转学的依据。

  严格控制中小学学习时间

  意见规定,各校要合理安排学生在校的作息,控制中小学学习时间的总量,小学生一日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超过7小时,高中生不超过8小时,其中保证学生每天至少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同时,禁止利用课后班和晚自修增加作业量和进行集体教学,更不得强制要求走读生回校晚自修。

  意见中提出,老师不得给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布置书面课外作业,小学其他年级课外作业量一天最多控制在1小时内,而初中一、二年级的作业量则不得超过1.5小时,初中三年级不超过2小时,高中一、二年级不超过2小时,高中三年级则不超过2.5小时。

  禁止将升学率作为广告内容公开宣传

  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升学率作为评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标准,不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奖励教师的惟一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考试、竞赛成绩进行区域和学校的排队,禁止区、镇、街道、学校以升学率和学生考试成绩作为广告内容公开宣传。同时,改革单一的统一测试、书面测试的教学质量监测方式,建立学生成长档案袋,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综合表现与学业成绩相结合的全面评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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