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广州个人合作建房再次“出师不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1:11 南方日报

  广州个人合作建房再次“出师不利”

  市国土房管局表示对成立住房合作社申请进行审核于法无据

  本报讯(记者/张睿)昨日,针对广州个人合作建房者魏琨等人提出拟成立住房合作社的申请,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复函,表示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是否能作为住房合

作社的业务主管部门缺乏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故对该申请不能提出审核意见,请他们自行依法按照房屋建设有关规定办理。魏琨表示他们打算以公司形式将个人合作建房进行到底,并已在天河区觅到一有意向地块,住房价格初定在3000元—3500元/平方米。

  据了解,魏琨等人在探索合作建房者的组织形式及立项主体时,根据1992年2月发布的《城镇住宅合作社管理暂行办法》,以及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选择了成立住宅合作社作为合作建房较为理想的组织形式,并于今年7月14日将合作建房者们表决通过的《关于成立广州住房合作社的请示》申请报告呈交相关政府管理部门。

  对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的这一复函,魏琨表示,他们将走公司道路,将个人合作建房进行到底。他说,600多名会员对这样的复函感到很失望,原来会员们是抱着比较大的希望的,因为他们完全按照作为一个社会团体的流程进行申请。但他同时强调,这个复函并不会阻挠他们进行个人合作建房的决心。下一步,广州个人合作建房团体将走公司道路,并继续进行一系列的动作。

  记者在广州合作建房网上获悉,广州合作建房第二次会员大会将于8月21日召开,会议议题包括向所有会员传达国土房管局关于住房合作社的批复内容、向会员汇报有关成立实体的下一步工作安排、由工程组向所有会员介绍广州合作建房的第一个意向地块情况,包括地块的位置、面积、交通、教育、购物、规划要点、设计原则等(据魏琨透露,该地块位于天河区,房屋价格初定在3000元—3500元/平方米),并展示工程组根据这个地块所做的几个设计方案和成本估算,以及介绍即将开始的验资工作情况。

  广州市著名房地产专家韩世同表示,组织住房合作社只是走合作建房之路经过的一道程序,却不是唯一的,也不是必经的一道程序。如果合作建房者坚持他们的理想继续走下去,那这次复函对于他们来说仅仅是千万困难中的一个小小障碍。

  韩世同重申了他对合作建房的观点:希望社会能够对他们抱以平和、宽容的态度,毕竟在中国、在广州它还是一个新生事物,是让老百姓有所选择的方式之一,是解决老百姓住房问题的渠道之一。只要合作建房组织与个人完全依法行事,是应该得到尊重的。

  但他同时强调,这种做法并不具有全面推广的意义和价值,仅仅是小部分人关于建房方式的新鲜尝试。因为建房还涉及到许多复杂问题,包括民间合作团体扁平化管理等方面的弊端,以及集资的风险性等等,故在操作中存在许多实际困难。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