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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化管理流浪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1:12 南方日报

  广州市救助站两年救助4.46万名流浪乞讨人员,代表建言——

  社区化管理流浪汉

  代表视察

  本报讯(记者/张睿 实习生/梁萍萍 通讯员/穗仁宣)昨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及其他陪同人员对广州市救助管理站进行了视察。笔者了解到,从2003年8月1日救助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至今年8月15日,市救助管理站共接待求助人员咨询48700人(次),甄别后实施救助44672人(次)。其中接收流浪少年儿童2180人(次),协助返乡2083人,占流浪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人数的95.55%。

  据介绍,广州市目前已经形成了包括救助管理站市区分站、救助管理站总站、流动小分队的救助网络,在火车站广场也设立了临时救助点;同时联合开展青年志愿者上街劝导、指引流浪乞讨人员,组织义工入站开展受助人员心理辅导等活动,形成了多种救助渠道,开展“积极救助”和“积极协助接回”工作。

  据统计,由流动小分队主动劝助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有1484人。此外,通过成立精神病人协助接回办公室,至8月15日共救助滞穗精神病人399人,协助返乡259人,占救助精神病人数64.91%。通过与就近医院签订医疗协议的方式,“救治、救助”了308名危重病人,并有305人病情稳定后出院返乡。

  但市救助管理站的负责人表示,目前的救助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立法尚未完善,缺乏操作性。二是治安方面隐患突出,救助人员骗票、赖助行为逐渐专业化、团伙化、多地方化。三是“职业乞丐”治理难。四是还缺乏“先救治、后救助”的协调机制,对伤病人员的治理存在工作隐患。

  代表建议

  各区建立救助小分队

  对于存在的问题,救助站和视察代表都分别提出了一些相应的建议。市救助管理站有关负责人建议: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实现社区化。这一建议得到了许多视察代表的认可。代表们建议,各区应该建立救助小分队,并将“劝助”纳入各区民政部门的综合考评标准,以此解决目前只有市一级民政部门出动、人手和力度不够的问题。

  据介绍,四川成都较早在社区里建立了以志愿者为主的救助人员流动队伍。他们主动上街对救助管理办法进行宣传,并对社区内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儿童进行调查、摸底,建立资料档案,并进行劝助,以干扰乞讨行为,提高市民对乞讨现象的认识和配合。

  另行立法管理“职业乞丐”

  据介绍,对于乞讨人员的治理,目前广州市救助管理站主要是配合市政府的政策,直接接受由公安、城管和小分队护送过来的流浪乞讨人员,并进行一定时间的法制教育,以增加职业乞丐乞讨的成本。

  但由于救助站必须遵循自愿原则,所以这一办法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职业乞丐”过多的现象。在操作中还存在许多隐患,如护送入站的对象很多超出《救助管理办法》规定范围,二是这种操作没有相关依据,且一定程度上有违流浪乞讨人员意愿,容易激化矛盾。

  原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罗典指出,目前对“职业乞丐”治理的执法依据同对一般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办法捆绑在一起。而事实上,职业乞丐并不真正需要“救助”,他们的乞讨行为是为“求财”,而非“求生”,对于这部分人的管理,有必要另行立法以作为明确的操作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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