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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家庭助学金 开学前必须下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1:12 南方日报

  市教育局昨敦促各区有关部门——

  低保家庭助学金 开学前必须下发

  本报讯(记者/姚艺曲)低保家庭的子女可在9月1日前领取到扶贫助学基金。昨日,佛山五区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佛山市教育局举行会议,市教育局要求相关部门要保证将3400万元

助学资金如期发放到1.4万名低保家庭学生手中。

  据悉,佛山日前出台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助学实施办法》,办法明确了扶贫助学的对象是具有佛山市户籍的低保家庭就读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和入读全日制普通或成人高校的新生。

  具体的助学标准为,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低保家庭学生免收书杂费,每人每年补助600元至1200元生活费;就读普通高中的低保家庭学生免收学杂费,每人每年补助800元至1200元生活费;就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低保家庭学生,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基本收费标准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每人每年补助生活费800元至1200元;对于入读全日制普通或成人高校的低保家庭学生按统一标准,给予第一学期学费及路费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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