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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接访”转入第三阶段 省级厅局长开始接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1:24 法制日报

  本网北京8月18日讯 记者翟惠敏孙春英从今天开始全国公安机关开门大接访转入第三阶段,全国省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集中接待处理群众信访问题。

  公安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一把手要带头亲自接访,并亲自协调处理群众信访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参加“开门大接访”工作,认真组织进行调查,依法解决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

  公安部强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既要处理好涉及本级公安机关的信访问题,又要根据信访人的请求,依照法定程序,对下级公安机关已经处理的信访事项进行认真的复查或复核。特别是对工作上存在漏洞、还有群众信访问题未得到依法处理的地、县公安机关,要责令其立即采取措施,切实依法予以解决,坚决如期完成“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的目标任务。(责任编辑郑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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