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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啤酒是特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1:26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就在燕京啤酒成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赞助商后仅一天,国内啤酒行业的另一大知名品牌———青岛啤酒11日也加入了北京奥运会赞助商的行列。

  燕京啤酒和青岛啤酒同为2008年奥运会国内啤酒赞助商,加上去年与国际奥委会签约的2008年奥运会国际啤酒赞助商———百威啤酒,北京奥运会一下子拥有了3家啤酒赞助商。这似乎有悖于国际奥委会关于奥运会市场开发的“排他性”原则,即一个行业只允许有一家

企业参与奥运会。

  对此,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部长袁斌表示,签下3家啤酒赞助商的确“不完全符合国际奥运会的‘排他性’原则”,但这是个“特例”。

  袁斌说:“这是北京奥组委和国际奥委会经过多次认真的磋商,考虑到啤酒(类别)在北京奥运会所处的一种特殊环境和条件下做出的一种特殊安排。”

  究竟特殊在什么地方?袁斌说,这其中既有“经济方面的原因,也有品牌方面的原因,还有文化方面的原因”。

  奥运会市场开发的“排他性”原则赋予了赞助企业垄断的权力,最大限度地确保了赞助企业的商业利益,并因此促使奥运品牌的无形资产与日俱增,从而实现奥运与赞助企业的双赢。

  由于无法独自享有“排他权”,如何保证3家啤酒企业能够在赞助奥运的过程中实现“多赢”而不会恶意竞争?袁斌表示,北京奥组委已经和三方达成了共识,“在宣传形式方面对它们有一些具体要求,希望每个企业都能遵守共识,一方面充分行使自己的宣传推广权益,同时与其他企业相互尊重”。

  此外,袁斌还表示,这3家啤酒企业除了在赞助商的称谓上有所不同外,在宣传推广和接待等方面享受的权益基本一致。

  (新华社记者 高鹏 汪涌)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5年08月19日 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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