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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和谐新疆创造良好环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1:46 乌鲁木齐晚报

  编者按: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在新形势下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为了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使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思路、工

作机制、工作方式和工作能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8月4日自治区纪委召开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题研讨会。与会代表们既从理论的高度论述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又从实践的角度提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措施。特别是大家从新疆的特殊区情出发,从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出发,提出了许多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对策,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本报就研讨会部分内容予以摘登,以飨读者。

  和谐社会是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腐败问题直接破坏政治清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政府专司执纪执法和在党委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机关,肩负着维护党纪政纪的神圣使命,也同样承担着消除腐败现象引发的不和谐因素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责任。

  建立健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教育机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维护政治稳定和民族团结,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疆创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

  保持社会政治的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疆的前提,没有社会政治稳定,就没有和谐新疆。维护新疆稳定的基础性工作在于对各族干部群众进行深入的教育。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监督的职能优势,加强对教育内容、手段、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宣传、文化、新闻、出版、教育等部门和行业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对民族分裂和极端宗教等反动思潮的罪恶本质给予针锋相对的揭露和驳斥,肃清影响,始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保持正面宣传的强势,努力营造各民族“团结、和睦、共处”的社会氛围。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坚持把政治纪律的监督作为第一位的监督,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疆提供重要的纪律保证

  要通过各种途径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向,对苗头性问题及时严肃批评指出,防范各种违反纪律问题的发生。要加强责任管理,把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的监督,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理,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人人明确责任,各级领导层层分解责任,形成贯穿纵横的责任制网络体系。对因为失职、监督管理不力而发生严重违反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建立健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服务机制,优化经济发展的环境,为构建和谐新疆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职能,严格执纪执法,为新疆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要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保证中央和自治区发展经济决策的贯彻,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保证发展的正确方向。要努力营造“好人好马”上经济建设第一线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积极鼓励敢闯敢干敢为天下先的创新精神,对前进中的失误多帮助、少指责,把各族干部群众的力量、智慧凝聚到经济建设上来,引导到脱贫致富、建设小康和促进各民族全面进步上来。要认真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乱收费,以及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优化发展环境,确保发展速度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比周边国家快和好的优势。要自觉深入到市场经济各个领域中去,把防治腐败寓于改革和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妨碍改革和建设的突出问题,保证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落实。

  建立健全保持党员和干部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长效机制,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疆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清除腐败分子,纯洁党的队伍,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始终把握查办案件的重点,牢固树立依法办案的意识,做到严格执纪、公正执纪、文明执纪,认真查处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的案件,要特别重视查处党员干部在反分裂斗争中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决不姑息迁就。

  建立健全受理群众举报违纪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疆畅通民意反映的渠道

  畅通的民意反映渠道是党联系群众、引导群众的基础,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疆的重要条件。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维护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工作,不断提高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能力。引导群众正确表达利益诉求,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疏导、协商、调解等方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把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作者:自治区纪委副书记郭庆泰):(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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