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乌鲁木齐市10家“亮化先进单位”获现金奖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2:28 乌鲁木齐晚报

  8月18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分别给予新疆武警总队、红山公园等10家夜景亮化先进单位2-3万元的补助奖励。

  今年3月份,乌鲁木齐市市政市容管理局出台了《夜景亮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乌鲁木齐市政府出资400万元设置了奖励基金,对亮化好的单位给予奖励,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非经营性的单位,夜景亮化工程用电电费按照0.435元/千瓦时的标准50%予以补助,企事

业单位办公楼等夜景亮化工程用电电费是民用电的按0.435元/千瓦时的标准50%予以补助,商业用电的按照民用电(0.435元/千瓦时)的标准补助,超出部分由各企业、事业单位自行承担。

  8月18日,乌鲁木齐市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新华把夜景亮化电费补助送到了乌鲁木齐市10家夜景亮化好的单位。

  沙区人民政府、红山公园、国际大巴扎、雅山公园4家单位分别获得3万元的电费补助,自治区商检局、新疆武警总队、高新区数码港、铁路局、华凌工贸有限公司、兵团农业银行6家单位分别获得2万元补助。:(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车兆好 周凤丽

  (来源:新疆都市报)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