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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长接访将制度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3:11 大众网-农村大众

  综合新华社北京8月18日电公安部18日正式发布《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并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近一段时期以来公安开门大接访中提出的“人人受到公安局长接待”的模式已然写入规定,成为一种制度确定下来。

  按照这个规定,公安机关不仅尊重保障群众的权益,还要方便群众来信来访,不仅可以到派出机构信访,还可到县、市、省公安机关信访,不仅可以找公安信访部门,还可以

找局长。规定明确要求市(地)县公安局今后要建立局长接待日制度,直接处理信访问题。公安机关的大门要永远为群众敞开,各项规定要公开,工作程序要“阳光作业”,方便服务群众。

  规定明确要求,公安信访工作必须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规定明确要求,过去公安接访与受理多是口头答复,公安信访事项的每个环节都必须用书面文字答复信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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