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如仇雠 生命何可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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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4:01 人民网 |
8月18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主任、北京陈志华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志华律师和北京卫生法研究会主任张云林做客人民网,就我国医患关系现状和医患纠纷处理技巧与网友交流。———————————————————————————————————— 主持人: 医患双方紧张,原因是多方面的。由于时间关系,最后请两位在就这个问题 做一个总结。陈志华:实际上医患关系是一个老的话题,但是现在人们觉得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因为一谈到医患关系,我们就想到了最近医生被杀,我们就想到了病人死亡等等情况,但那这实际上是一种非常不正常的现象,我们医患关系的性质,矛盾激化的原因,纠纷的解决机制等等方面我们做了一些介绍。从我个人来讲,一种和谐的医患关系首先应该有双方的相互信任与理解,我说的是相互的信任与理解,首先作为患者要信任医生,反过来,我们的医生也应该信任患者。导致这种相互不信任,首先受到损害的是患者,医生对于患者充满了一种不信任感,采取一种防卫性的医疗行为。那么这种对患者诊断治疗和护理,都是有很大的影响的。相反我们要谈到,患者不信任医生,其结果我经常这么说有记者经常采访问我,患者到医院看病的时候,你看他应该做什么准备,为以后打官司留下什么证据?为以后打官司做好准备。 我当时的回答就是说,如果你要去准备,看医生就准备打官司,你最好不要去了,你首先建立在双方的信任,这是一种高度的信任关系,因为我把身体都交给你了,我整个让你开刀了,你刀稍微一划我可能命就没了,这是一种高度的信赖关系。另外一点,我们作为社会公众,包括患者,以及家属也应该去理解医疗行为的性质。实际上我们的科学技术条件是有限的,我们能够治好的病是有限的,开句玩笑来讲,感冒能治好吗?你不吃药可能就抗一抗就过去了。实际上我们作为社会公众理解,医疗行为,尤其是他的高度不确定性,以及他的有限性,这都是医生向患者交代病情,介绍手术中、手术后可能发生的各种并发症以及以来意外一样,其实这并不是我们通常说的霸王条款,实际说医生履行告知义务,是对患者的尊重,所以我并不同意,中消协把手术协议书列为霸王条款,这是我不同意的,我们很多人根本不了解,严格来说这不是合同,不是合同就涉及不到条款的问题,医生履行义务的书面的证据。这种相互的理解相互的尊重及其最终的目的,我们是要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当然这里面我们政府应该有他相应的职责,反过来我们的媒体,也应该做些工作,我们不仅报道一些负面信息,我们也应该报道一些正面的信息,我们现在好象把03年的非典时期医生的奉献精神都忘记了。 张云林:这种类似的案件,从前年湖南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华西医院发生了,还有被打伤。而且愈演愈烈,急剧增加,这种事例的发生有社会不良氛围的基础。 作为医生来说,要处理医患关系,光靠技术是远远不够的。所以要防范和正确处理医疗纠纷,医患之间密切沟通,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并且医患双方,都有相互信任和相互理解的知识和能力。没有相应的知识和能力,他也无法信任合理解,相互包容。这比什么都重要。其他的问题当然也需要解决,包括医院管理,医疗体制的改革,服务模式的完善等等这些,但是这里面,该说的几个“相互”比什么都重要。 主持人:谢谢两位嘉宾,今天时间确实有限,谢谢两位做精彩的解答。这次访谈结束,谢谢广大网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