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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110元不给输血病人死亡:医院3领导被撤职(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4:11 国际在线
  福建省连江县医院内醒目的标语(8月8日摄)。福建省连江县潘渡乡仁山村村民郑铿弟因车祸被送进连江县医院抢救,3个多小时后不治身亡。这一事件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许多人认为,郑铿弟是因为差100多元钱迟迟输不上救命血才死去的。他们说:医院太不把人的生命当一回事!新华社记者张国俊摄

  因医德医风不正导致对急诊病人抢救不力,昨日,连江县医院3名正、副院长被免职。同时,连江县出台一系列措施,对全县医疗系统急诊抢救薄弱环节进行排查和整改,责成各医院拨出急危重症病人抢救专款,并着手建立急诊抢救长效机制。
差110元不给输血病人死亡:医院3领导被撤职(图)
  患者差100元未输上血死亡 医院称并非见死不救

  福建省连江县潘渡乡仁山村村民郑铿弟因车祸被送进连江县医院抢救,3个多小时后不治身亡。因家属差100元他始终没有被输上血。当地人说:医院太不把人的生命当一回事。

  医院则认为,患者的死不是因为差100元拿不来的“救命血”,当时只不过是要求病人履行交钱手续而已。事后,该医院与家属签订一份《协议书》,补助3万元并要求家属同意放弃诉诸法律。【全文】

  生命价值的追问 连江县医院“救命血”事件调查

  善后:一份《协议书》和一份《处理意见》

  死者家属反映,事件发生后,医院领导请镇里干部做工作,央求家属收下3万元,并在协议书上签字。

  记者在死者家中看到了《协议书》:“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以协商方式解决纠纷。甲方同意目前的结果不属于医疗事故所造成,甲方自动放弃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及诉诸法律。”“考虑甲方家庭经济困难,由乙方一次性给甲方困难补助费人民币32000元整(含医疗费)。”“今后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包括诉讼在内的任何主张,不得以任何借口向任何一方挑起事端,不得反悔,自觉履行。”【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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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日凌晨2点多,连江县“摩的”司机郑铿弟因交通事故身受重伤,被送往连江县医院抢救,入院时已出现失血性休克,入院3个多小时后宣告死亡。但令郑铿弟亲属难以接受的是,在3个多小时的急救过程中,郑铿弟始终没有得到输血,原因是他妻子带来的2200元钱在支付各项检查费用后,差了110元,不够买一袋血的钱,血库管理员没有发血;而等到其他亲属带着1万多元钱赶到医院时,郑铿弟已回天无力。

  事件发生后的当天上午,连江县委、县政府即派调查组进入县医院进行调查。省卫生厅、市卫生局联合调查组也赶赴连江。经充分调查和认真讨论后认定:郑铿弟确系危重病人,因其脑、肺、肝、肾损伤,股骨骨折,肝、肾裂伤,致腹腔内大出血并出现出血性休克,经救治无效死亡;但连江县医院在抢救过程中,存在救治措施不及时、不得力的过失,相关医务人员存在医德医风不正和服务意识差等问题。(来源:福州晚报何丹仪邱仁松)(来源: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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