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受阻近1年损失80余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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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5:31 宁夏日报 |
本报讯 (首席记者 张怀民 实习生 王明娥)一处建筑工程由于人为干扰,工期一再被延误,损失80余万元。 2003年,银川市兴盈实业公司拟在银川火车站附近建设1号商住楼。按规划要求该商住楼东单元东北角需占用银川铁路分局用地。兴盈实业公司便与银川铁路分局土地管理办公室达成土地置换协议,兴盈实业公司委托宁夏立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立业公司)进行 开发建设。2004年7月,立业公司在依法办理了各种手续后,开始施工。但施工过程中,银川铁路家属院惠民东区39号楼的居民刘某等人,以立业公司施工侵占了小区的居民用地、侵犯其采光权为由强烈阻止。由于刘某等人的阻挠,工程被迫长期停工。今年6月,立业公司向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排除刘某等人对施工现场的妨碍。为确保施工,立业公司还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并提供了担保。6月30日,西夏区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立业公司在工区与惠民东区39号楼相邻处砌起一道隔离墙。但7月16日该围墙被人推倒。 西夏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立业公司施工占用的小区用地已与小区居民用地产权单位原银川铁路分局办理了置换手续,故刘某等人阻止施工方施工属侵权,应予以排除。7月26日,西夏区人民法院判决刘某不得再妨碍立业公司施工。刘某对此不服又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施工继续受阻。 8月10日,西夏区人民法院执行庭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一审判决后,被告刘某又提起上诉,判决不生效,法院暂时无法强制执行。新闻来源:法治新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