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龙湖区400多名人民调解员活跃基层村居排忧解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6:10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近年来,龙湖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群众自治及基层民主政法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龙湖区现有人民调解组织116个,人民调解员420多名,在及时有效化解新时期的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对构建和谐社会起了很大作用。

  记者从龙湖区司法部门了解到,今年上半年龙湖全区共调处各类纠纷154件,调处成功148件,履行149件。

  小孩被撞受伤终获补偿

  5月13日珠池司法所接到在龙湖区打工的湖北石首市新厂镇卫国村李某的申请,说其12岁的女儿小李,在内充公文武学校读初一,被在内充公小学读小学一年级的8岁小郑(汕头濠江区广澳渡村人)骑单车冲撞,导致左胫骨下段骨折,住院治疗共花费7000多元,而小郑的父亲郑某拒不承担责任,请司法所给予主持公义。隔天,司法所即到内充公小学和文武学校了解情况,得知双方学校的领导、老师多次协调均不成功,主要原因是郑某现无业,家庭生活仅依靠其爱人做钟点工维持,居住地又借住在火车站旁某养鹅场的篷棚,经济景况可见一斑。其后司法所主持召集双方当事人及两学校负责人参与调解,经反复做思想工作后,郑某同意尽最大能力一次性补偿小李医疗费用2000元,并签订调解协议,使纠纷得到解决。

  同居男女好合好分

  龙湖区金霞街道还把人民调解工作同信访制度相结合,街道碧霞居委从调委会中挑选一名调解员负责信访工作。碧霞居委于近日成功处理一宗纠纷:去年5月,碧霞南区某栋有一男青年黄某经人介绍与普宁市里湖镇女青年林某相识谈婚,于同年7月便举行婚礼同居,但一直无办理结婚手续。双方同居后不久发觉各自求婚目的不同,性格各异,婆媳之间也合不来。小俩口同年10月搬到外面租房居住,但矛盾仍日渐加深,常生口角,男方后乘女方到娘家之机,退掉租住房屋,使矛盾升级。女方到男方家时进不了门,便故意频频按响门铃,还经常在半夜打电话到男方家。男方之母身患重病经常头疼经不起打扰。女方也因婚姻受挫,心里十分痛苦。

  今年3月,双方在无法沟通的情况下向居委会请求帮助解决。居委调委会对此事十分重视,迅速组织调解。起初双方意见差距很大,女方提出对方应赔偿其青春损失费2万元;男方却认为婚前已送去聘金彩礼及黄金首饰多件,计有上万元价值,不愿意再给女方补偿。因而这宗纠纷一时僵持不下。居委会找双方当事人反复宣传《婚姻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于法于理做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使双方于最近达成共识,由男方给付女方5000元补偿费,解除了这宗非法的婚姻关系。本报记者邵建生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