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文:揪贪官等于盖大楼 严惩腐败就是"节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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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21:18 人民网 |
建设节约型社会,除了在节约资源、能源下大力量外,加大反腐倡廉力度,严惩腐败贪官,搞好清查、追缴赃款赃物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节约“渠道”。群众说得好,严惩贪官腐败,就是最大的“节约”! 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日益推进,一些无视党纪国法的腐败分子也蠢蠢欲动,他们不择手段地侵吞国家资财,肆无忌惮地挥霍浪费,不仅把大量的国有财产窃为己有,还 转移到国外,造成国有财产的严重流失和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从近年落马的大小腐败贪官来看,贪污数额之大,挥霍浪费惊人。少则贪污几百万、上千万,多则超过亿。近日,抓获的“外逃贪官”余振东就是典型的一例。他伙同他人贪污公款8247万元,挪用巨额资金美元1.32亿多元,人民币2.73亿多元,港币2000万元,并获得非法分红6730元。如果把国内各地落马的贪官的赃款加在一起,不知要超过几位数。他们不仅是人民的耻辱、历史的罪人,国家的“蛀虫”,他们更是国家罪大恶极的“浪费黑洞”!因此,我们必须严惩腐败,铲除腐败,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抓出一个“贪官”,相当我们节约一年,我们必须形成这样的思想共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筑牢反腐败的长城,在进一步强化廉政教育的同时,完善预防体系和监督机制。让腐败分子贪而不成,贪而必擒;想搞腐败没有市场,更没有好下场! 望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警觉,擦亮眼睛,同心同德,众志成城,让反腐败风暴席卷全国各个角落,多揪出一个贪官,就等于多盖一栋大楼;跑掉一个贪官,就是损失一大笔资财。因此,我们要把反腐败斗争与建设节约型社会紧密联系起来,用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动力,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进程。 作者:网友:许贵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