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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暂不按成本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00:13 现代快报

  快报讯(通讯员易之记者黄艳)昨天,南京市物价局、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南京市秋季新学期的收费标准,包括南京市幼儿园(所)收费标准、南京市小学教育收费标准、南京市普通初中教育收费标准、南京市普通高中教育收费标准南京市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收费标准。

  新标准规定,幼儿园的收费仍按管理费、保育费、杂费等收取,而盛传已久的按成本

收费方案仍在酝酿中,暂不执行。

  据悉,开学时,南京市将印制收费公示表,张贴在各校的醒目位置,家长可以对照自己的交费,看是否合理。如果发现问题,可以拨打南京市物价局举报电话12358,或南京市教育局举报电话83639945,也可以与学校所属区(县)物价局或学校所属区(县)教育局联系举报。南京市幼儿园(所)收费标准类别合 计(元/月) 管理费(报销标准)(元/月) 保育费(元/月) 杂 费(元/学期)日托 省级示范园 150 5010030市级示范园 140 50 90 30优 质 园 120 50 70 30标 准 园100 50 50 30一 般 园805030 30全托 省级示范园夜 宿 190 50 140 30不夜宿 160 50 110 30市级示范园夜 宿 180 5013030不夜宿 150 50 100 30优质园 夜 宿 160 50 110 30不夜宿 130 50 80 30标准园 夜 宿14050 90 30不夜宿 110 50 60 30

  学 前 班 50 20 30 /说 明 1、收 费 依 据宁价费(2000)110号宁财行(2000)155号宁教计(2000)5号2、其他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宁价费(2000)110号和宁价费(2000)357号文件规定执行。投诉电话南京市物价局:12358南京市教育局:83639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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