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异分财产共同个人咋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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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02:23 新晚报 |
读者问:我与丈夫要离婚,我想知道哪些是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 律师答: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与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以上是我国《婚姻法》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的规定,你可以根据你们的具体情况进行区分。 (文中观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