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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马拉链”获得网络域名持有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05:48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 (通讯员赵正辉林山泉记者龚艳芳)江苏驰马拉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驰马公司)委托某资讯传播有限公司(下称资讯公司)注册网络域名,并依照合同交付了相应的费用,但事后发现该域名的注册者不是驰马公司,而是资讯公司,在要求更改注册者遭到拒绝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该域名的注册者为驰马公司。2005年8月19日,无锡中院作出一审宣判,确认该域名归驰马公司持有,资讯公司在30天内将该域名转移给驰马公司。据悉,此类案件的审判在国内尚属首例。

  法院认为,合同约定资讯公司为驰马公司提供网络服务,其域名所有权属于驰马公司,并列明了域名的名称、期限和收费金额。资讯公司认为由于合同中的6个域名均是在合同签订之前注册的,CMZ.CN并未由驰马公司委托注册,而是资讯公司自己注册而许可驰马公司使用。根据合同的内容,显然是对合同签订之前资讯公司受驰马公司委托代理注册域名行为的追认,在合同没有对域名许可使用作特别说明的情况下,按照通常的理解及代理注册域名的行为习惯,可以认为包括CMZ.CN在内的6个域名均是资讯公司受驰马公司委托代理注册,资讯公司并无证据证明域名CMZ.CN仅是其注册而许可驰马公司使用的事实。

  《江南时报》 (2005年08月20日 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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