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敛财160万 重庆一处长获刑9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08:17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石峻峰)受贿625000元和996265.91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日前,经重庆合川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经重庆市检察一分院提起公诉,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经过审理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原重庆市发改委农村经济发展处处长杜政清有期徒刑9年半。

  杜政清早年丧父,凭着自己的努力奋斗,读完本科及研究生学业,成为重庆市地质灾

害防治方面的专家型人才。其稿费、课题费收入颇丰,并在不到40岁时就升任重庆市发改委农村经济发展处处长,负责重庆市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工作。因为工作的关系,杜政清经常与形形色色的项目承包人打交道,在关系混熟了之后,被他的那些“朋友们”拖下了水。从2002年4月开始,直到2004年1月,杜政清先后11次收受重庆市兴茂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杨茂新等人的贿赂,共计人民币625000元,并且接受他们的请求,利用自己拥有的权力,或者将地灾项目发包给他们,或者为他们的地灾项目评估提供方便,让他们赚得更多。

  此外,杜政清还有996265.91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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