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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开发商不愿办理土地分割转让如何向国土部门申请土地确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08:27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8月19日讯(记者廖庆玉实习生庞淇月)在今天的电话中,许多市民都反映,小区开发商百般推诿不愿办理土地分割转让,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对此,海口市国土局地籍事务所所长王光平表示,业主可以通过向国土局申请土地确权的方法,来办理土地证,需要提供的材料和程序相对要复杂一点。

  记者了解到,业主向国土部门申请土地确权,应该提供14项申请材料,证件为复印件

的,申请时需提交原件核对。这14项材料为:1、土地确权申请书;2、土地使用证或用地批文、红线图(没有的需提供我局档案室加盖公章的发证资料);3、原土地出让合同及付款凭证或原土地转让合同(复印件);4、转让合同及付款凭证(复印件);5、单位确权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6、建筑物分割转让(如商品房分层分套出售)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的,应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文件(注明容积率),以便计算房屋权利人分摊的土地面积;7、属土地分割转让的,应提交规划部门的意见或转让地块的规划要求;8、勘测定界坐标表、勘测定界图;9、市政道路规划网络图或规划部门的意见书;10、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11、两张现状彩色像片;12、变更登记业务查询单一份;13、《土地使用权申报、审批、登记、发证表》一份,并按要求填写;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同时,国土部门海规定了办理时限,总计141个工作日。其中,市场科94个工作日,地籍科注销权源20个工作日,地籍科或地籍事务所26个工作日。海口市国土局政务大厅电话:68540241、68540261。

  作者:廖庆玉 庞淇月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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