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房改房集资房划拨地 可自然换成出让地土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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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08:27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问:房子已买下多年,一直没有土地证,该如何办理? 答:海口市目前的房改房以及集资房很多都是没有土地证的,原因是其单位没有前来办理。据了解,属于房改房和集资房的房产由其单位携带单位土地总证到国土部门直接申请办理即可,是划拨地的在办理过程中可自然换成出让地土地证。“房改房、集资房的用地虽然是单位原来的划拨用地,但其房价已经包含了土地出让金的份额,所以在办理的时候就不 用再交纳土地出让金,直接就可以办成出让地土地证。(记者张桂江)划拨地私建民宅 不能进行交易 问:自己手中的土地证是划拨地,已建起一栋三层小楼,这样的房产可否出售? 答:目前在海口市区内分布着许多像林先生这样的私建民宅,比如龙舌坡、坡博村、玉沙村、新华路、博爱路、解放路等区域的民宅多数都是拥有的划拨地土地证,这样的房产是不能够入市交易的,这样的房产即使进行了房产证过户,其权益也仍得不到保障。这样的房产要想入市交易必须先把划拨地土地证换成出让地土地证方可进行合法交易。 据了解,划拨地土地证要换成出让地土地证,必须先报国土部门市场科申请审批、规划部门做出同意意见并交纳土地出让金才能更换。土地出让金的额度是按所申请的用地进行评估后的40%交纳。(记者张桂江) 作者:张桂江 (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