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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汽车撞飞少女10多米逃逸肇事司机8小时后向警方自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08:28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8月19日讯(记者 聂元剑实习生黄河清摄影报道)今日凌晨零点10分许,一辆白色小汽车在海口海秀路彩虹天桥附近路段,把一名横过马路的少女撞飞后逃逸。8个多小时后,肇事司机向警方自首。

  少女被撞昏迷在血泊中

  记者接到读者举报赶到现场看到,120医生正在把被撞昏的少女抬上救护车。伤者大约16岁。她的头部和身上流出了很多鲜血,她的一双凉鞋还仍在20多米远的地方。医生说,少女伤势很重,有生命危险。

  事故处理交巡警对记者说,肇事司机已逃离现场。初步确定少女违章横过马路,肇事车辆车速过快造成

车祸。本来事故双方都有责任,但现在肇事车辆逃逸,事故应由逃逸一方负全责。交巡警希望本报呼吁大家举报肇事逃逸司机。

  少女被撞飞出10多米远

  一位目击事故发生的年轻女游客介绍,当时一辆白色的小汽车由彩虹天桥向海府路方向急驶,速度特别快特别疯狂。此时,那位少女在国商大厦附近准备横穿海秀路。

  当时肇事车辆离这位少女站的位置还有一段距离,她快步朝马路冲去。等她刚走到马路的一半,肇事车已冲到了她跟前。当时只听到“哐”一声响,少女被肇事车撞后,像皮球一样弹射出去,在10多米外的前方落在地上。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没有停下车来,开车逃离了现场。女游客说:“肇事逃逸的小汽车的车牌号码为:琼A·356××。”

  另外2位目击者的说法与这位女游客一致。

  肇事者投案并看望伤者

  记者在海口市人民

医院看望了伤者。据其父母亲介绍,该少女16岁,乐东人。这几天与朋友一道来海口玩。记者看到,被撞少女的半边脸血肉模糊,身上多处严重撞伤。她目前还不能说话接受记者采访。

  少女的父母亲介绍:肇事司机今天早上到交巡警支队投案自首了,今天下午还来医院看望了伤者,称愿意赔偿一切医疗损失。

  当记者要求伤者家属提供肇事者有关情况时,遭到拒绝。他们说:“对方已答应我们的条件,我们暂时不想把事情闹大。如果他们反悔的话,我们再找你们帮忙。”

  记者随后到海口交巡警事故组采访,但交巡警拒绝提供情况。

  作者:聂元剑 黄河清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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