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病人打闹中受伤 医院被判赔偿七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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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09:19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
宁波日报讯(实习生朱麟华记者杨绪忠)在精神病医院里住院的两个病人因为互相打闹,结果其中一名病人方某不慎摔倒骨折。病人家属为此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近日,镇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宁波康宁医院赔偿方某家人7000元,并承担部分诉讼费。 据了解,2003年1月,家住市区的方某因患双向情感障碍和抑郁症,去康宁医院接受住院治疗。同年5月22日中午11时左右,方某与另一个病人郑某在医院饭厅里打闹。在追逐过 镇海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宁波市康宁医院作为一家精神病专科医院,对处于精神病状态的方先生应该进行积极的治疗。由于患者方某没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其脱离家人监护的情况下,医院应代行监护职能,对患者方某进行监督、控制,同时对其人身安全进行保护。但事实上医院并没有尽到以上的义务,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