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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学校特殊儿童免书杂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10:34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婧)昨日,广州市物价局公布了广州康复实验学校今年的收费标准。其中,根据市政府有关“从2005年开始,对广州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儿童予以免缴书杂费”的规定,广州康复实验学校将不得对入读的广州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儿童收取书杂费。

  在住宿费标准上,按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纠风办《关于中小学收费实行“一费制”后学校代收费问题的通知》执行,即:一般宿舍每生每月50元,公寓式宿舍每生每月70元。此外,因为市康复实验学校有关护理人员经费已由财政拨付,为此,市物价局规定其护理费暂时不得向学生收取。

  同时,市康复实验学校的技能训练费必须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适当款项解决,不能另行收费。另外,市物价局明确,康复治疗必须以自愿为原则,收费标准参照《广州市医疗收费标准》执行。(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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