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爱犬被撞死 主人打的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11:52 贵州都市报

  交警:车辆不应承担责任

  金黔在线讯爱犬被公交车撞死,狗主人“打的”狂追5公里,最后终于在该路公交车终点站上将肇事车追上。这是8月19日发生在贵阳街头的一幕。

  昨日下午,记者闻讯赶到宝山北路26路车终点站,看到狗主人正站在一辆26路车旁,抱着
一只刚死去的白狗。狗主人沈女士告诉记者,大约是下午两点左右,她带着爱犬从解放路啤酒厂穿过斑马线,此时,一辆26路公交车从他们侧面开过,正好公交车的右后轮一下就撞到了爱犬,爱犬当即满嘴流血,不久倒地气绝身亡。她立刻打车追赶肇事车辆,最后,在26路车宝山北路的终点站终于将该车追上。

  该路公交车的队长赶到现场了解基本情况后说:“26路车车体很大,一只狗窜到车子后轮,车上的驾驶员很难看到,现在不管是不是我们的车撞的,我都先向狗的主人道歉,但主人应该让该辆公交车发车,以免给广大乘客带来不便。”

  随后,记者咨询了

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交警说,根据有关规定,类似事件驾驶员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除非撞死的是大型可做生产工具的牛、马等动物。

  作者:姚东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