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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务员 上班禁穿短裤拖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1日09:13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香港特区政府公务员事务局19日向全体公务员发出“合宜的办公室衣着”指引,要求公务员在办公室内,不能穿拖鞋及短裤。

  据香港媒体报道,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一向对公务员专业形象非常关注,提出改善形象先由外观入手。指引指出,公务员不论任何场合也切忌衣衫褴褛。男职员上班时不应穿拖鞋、凉鞋、背心;女士也不应穿拖鞋。公务员衣着应整齐得体,应配合场合。例如出席重要

或正式会议、正式招待会时,男士应穿西装、戴领带或结领结,女士需穿外套配裙或西裤。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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