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献“殷勤”变相乱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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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1日09:33 大洋网-广州日报 |
魏文彪 教育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严厉禁止学校违规收费。通知还要求严禁高校强行向学生提供有偿服务,并从中牟取不当利益。 学校热衷于向学生提供有偿服务是近些年来“兴起”的一种现象。此一现象不单在高 校,即使在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也“发展”得非常“蓬勃”。学校的有偿服务名目繁多,种类迭出,比如课间提供纯净水、帮学生订购牛奶、为学生征订报刊杂志、通过短信形式布置家庭作业、周末举办艺术培训等等。这些有偿服务往往并非一定要学校提供,因为其中的许多服务内容,学生或其家长能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或者目前并无这方面的需要。比如学生从家里带水就不必饮用学校提供的纯净水;牛奶也可以在家订购;报刊杂志可以根据消费水平与兴趣自行订阅;家庭作业内容学生可以自己抄写;学习艺术也可以到少年宫、文化宫等处。 对于学生及其家长可以自为之事,学校与老师之所以要越俎代庖,说到底是想通过提供有偿服务从中赚钱,结果导致部分学校成为提供各类服务的批发部或中间商。学校赚得盆满钵满,学生家长却叫苦不迭。 相对于直接的乱收费,提供有偿服务的最大好处就是学校可以因此而逃避检查与举报。所以说,“有偿服务”是教育乱收费的一种隐蔽形式,是教育腐败的一个狡猾变种。 一些学校提供有偿服务时往往会表示“自愿参加”,但学生及其家长在学校与老师面前的弱势地位,决定了这种表面的“自愿”必会演化为实质上的“强制”。 有偿服务损害学校和教育工作者形象,败坏社会风气,加剧教育腐败,是教育事业的一颗毒瘤,不去之则不可挽回教育之圣洁。(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