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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小学初中禁办重点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1日11:43 光明网-光明日报

  通讯员 徐光明 记者 王绍雄

  江西省南昌市日前作出规定,公办小学、初中不准收取与录取学生挂钩的捐资费、赞助费;不准与有关单位私下签订合同,不准收取选班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举办重点班、快慢班、共建班等,未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举办实(试)验班、特长班。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严禁任何公办中小学以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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