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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客被杀家属向浴场索赔5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1日14:1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王骞)消费者在上海乌岩圣泉浴场洗澡时,竟被服务员用刀捅死。在一审法院判决浴场承担30%的赔偿责任后,死者的妻子不服提出上诉,要求全额索赔。二审法院近日开庭审理。

  去年5月1日,30岁出头的陈俊与大哥及几位朋友来到乌岩圣泉浴场洗澡。经营这家浴场的负责人许某是陈俊的老乡。

  洗完澡后,陈俊在休息室与一位女服务员发生了口角,浴场的收银员唐成前来相劝时又与陈俊争执,继而相互推打。陈俊的大哥见状,与陈俊一起将唐成摁倒在地殴打。打斗中,气急败坏的唐成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刺向了陈俊,结果导致他因抢救无效而死亡,唐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

  浴场理应对浴客人身安全给予保障,是浴场的疏于管理才造成此惨剧。基于这样的观点,陈俊的家属随即向浴场提出了58万元的索赔。

  但浴场表示,由于5月1日起浴场开始停业整顿,实际经营时间仅到4月底,事发时,唐成已经不是浴场员工。陈俊等人的过激行为导致唐成失去理智,也存有过错。

  今年4月,南汇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唐成已不属于被告的雇员,原告方的经济损失应当由唐成承担赔偿责任。然而,浴场在陈俊与唐成发生冲突时未能及时予以阻止,该过错导致的法律后果是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最后判决浴场以原告经济损失的30%计6.8万余元承担赔偿责任。对这个判决结果,双方都不能接受,于是同时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诉。

  在上诉开庭时,家属拿出多份公安笔录称,多名在场员工证明,事发时,唐成是在“工作”,因此一审法院的判决理由不成立。而浴场则强调,雇佣关系不成立。庭审结束后,双方同意考虑通过调解来解决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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