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征文:建节约型社会不妨借鉴菲律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1日15:55 人民网

  眼下,建设节约型社会已成为一个热门话题。笔者近日发现,菲律宾政府也在发起一场节能运动,而且有些做法还很值得我们借鉴。

  据新华社报道:8月17日,菲律宾政府官员在马尼拉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就节能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菲政府正考虑通过建立一系列节能立法措施,应对目前越来越严峻的能源危机。另有消息说,此前菲律宾总统阿罗约曾发布总统令,明文规定在全国发起节能运

动,政府机关带头将燃料及电力消耗降低10%。政府人员出差将搭乘民用航班和较便宜的水上交通工具,放弃使用私人飞机等耗能高和昂贵的交通工具。同时,政府部门中那些耗油量大的车辆将被拍卖或被节能型车辆取代。而在公共交通方面,政府鼓励优先使用替代性、可再生及本土燃料的公共交通工具。

  菲律宾政府发起的这场全国性节能运动,表面上很平常,但是,细细琢磨却感觉非常高明。他们走的是先政府后全民、先政令后法律的路子。而且,从政府的节能抓起,从降低政府的公务交通能耗抓起。虽然,菲律宾的这种做法最终能否取得成功,还有待于观察,但是,这种节约型社会的建设路径,确实值得中国借鉴。

  建设节约型社会首先应该有一个节约型的政府、节约型的机关。而在政府机关,耗能最大的不是自来水,也不是照明用电,而是公务车的油耗。政府机构的公车,大多属于2.0L以上的大排量的耗能高档车,一些领导干部的用车甚至达到了3.0L以上。高耗能的公务车,必然会与百姓争能源。这几天,珠三角地区发生了“油荒”,有供油单位提出,将全力确保党政机关用油的需要。现在,私家车在中国并未普及,拥有量也极为有限,而且,私家车也多以1.5L以下的小排量为主,油耗原本就不是很大。现在,如果政府提倡让百姓节约汽油,而各级官员们依旧坐在大排量的高级轿车里风光无限,必然会挫伤百姓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积极性。所以,只有政府通过公开拍卖或以节能型车辆取代高耗能汽车,才能起到一定的表率作用。

  同时,建设节约型社会既然已经成为全民的共识,那么就有必要通过法律的形式予以必要的约束和监督。不仅要通过法律使节约成为每一位公民的自觉行为,更主要的是要对浪费能源的行为进行制裁,对各行业、各机构的能源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的法律规范,特别是对于耗能严重的单位、企业,进行责任追究。可惜,我们虽然拥有勤俭节约的中华美德,但是,我们却至今没有一个保护节约、规范节约的国家法典。

  作者:网友:康劲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