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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支取储户存款30余万邮政局长一审被判13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03:5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开封讯开封市兰考县

邮政局阎楼支局原局长刘宝奇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储户签名填写取款凭条,支取储户存款30余万元据为己有。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近日以贪污罪一审判处刘宝奇有期徒刑13年6个月。2003年9月,鼓楼区检察院接到举报,兰考县邮政局阎楼支局局长刘宝奇在办理
邮政储蓄
业务时擅自支取储户存款,涉嫌贪污公款。当年9月10日,鼓楼区检察院对刘宝奇立案侦查,检察人员在开封市邮政局、兰考县邮政局的配合下,对该支局的邮政储蓄原始账单、凭证一一进行核对。经查:自2000年3月至2002年12月,刘宝奇利用担任
兰考县邮政局阎楼支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办理邮政储蓄业务时,伪造储户签名填写取款凭条,先后40次支取储户存款311233.73元据为己有,供自己挥霍和赌博等。案发后,刘宝奇潜逃。

  鼓楼区检察院对此案高度重视,立即对刘宝奇上网通缉。为防止刘宝奇出境,鼓楼区检察院同时对刘宝奇实行了边防布控。今年3月23日,刘宝奇在昆明出现,鼓楼区检察院检察人员在云南警方的配合下将刘宝奇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宝奇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责任编辑:任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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