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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判决:看得见的公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08:52 南方日报

  福田法院改革探索审判制度

  当庭判决:看得见的公正

  走进政法一线

  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高顺萍一个上午开了3个庭,其中两宗案件当庭宣判。高顺萍审理案件,当庭宣判率占95%左右。她说,“当庭宣判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而“用当庭宣判挡住打招呼”,已经在福田法院形成共识并且得到鼓励。这种在审判制度上的改革和探索,为福田法院赢得了“全省十优人民法院”的称号。

  案件当庭宣判,法官在量化考核的时候享受优惠的政策,这是2000年之后的事情。在此之前,区人大接到的关于法院的投诉一直居高不下。院长程科伟描述了当时的情况:“从立案到开庭再到判决,都有审限规定,但是有的人拖着、顶着,就是不判!”时间的拖延提供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机会,“有的书记员甚至在律师事务所签单报销”。

  事实上,该项制度实施当年,福田法院原有90名合同制员工被炒掉了87名,其中大部分是书记员。

  除强化内控机制外,当庭宣判还减少了外部力量干预审判的机会。该项政策实施之后,“再有电话打过来,我们告诉对方案件已经判了”,程科伟说,“哪怕是院领导自己想‘说’个案子都来不及。”“当庭宣判是避免‘暗箱操作’的好办法,也是真正的‘看得见的公正’。”这在福田法院已经形成了共识。

  高顺萍在福田法院工作了8年。现在法官的当庭宣判率被要求达到70%以上,审判效率的提高是最显而易见的效果,“但在最开始的时候,不少人感受到了压力”。程科伟认为,“当庭宣判是检验法官素质的一个重要标准”。该项政策要想得到推广,“必须塑造一批能够当庭宣判的法官队伍”。

  书记员“吐故纳新”的同时,福田法院进行机构改革,27名年轻骨干走上中层岗位,高顺萍就是其中之一。高认为,新一代法官能否胜任当庭判决,最主要的还是“经验问题”。对于像她这样“年轻的老法官”来说,只要被赋予这样的权力就能达到相应的要求。

  按照程科伟的设想,“审判权要向优秀的法官集中”。事实上,福田法院的二审改判案件很少,高顺萍已经连续多年没有出现案件发回重审或者重大改判的情况。“法官们有了‘品牌意识’。”程科伟说。

  据统计,福田法院去年共有7000多个案件当庭宣判,其中5000多个案件当庭就送达了裁判文书。其中,民商事案件当庭宣判率达到80%,而刑事案件当庭宣判率接近90%。

  那么案件当事人对当庭判决究竟如何评价?按照高顺萍担任刑庭法官的经验,“当庭判决率越高,被告人的上诉率越低”。

  事实上,刑事被告人都会利用在看守所的时间学习相关法律,“对于未来的法院判决基本心中有数”,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刑适当,被告人出庭时认为‘没什么可说的了’,就会认罪服判”。

  目前已经担任刑庭副庭长的高顺萍除了自己审判案件之外,还担当起了培养年轻法官尽快胜任当庭宣判的任务。

  贺信 王华兵 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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