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变卦:父母“违约”儿苦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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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10:05 武汉晚报 |
当初承诺:考上大学送手提电脑 如今变卦:父母“违约”儿苦恼 本报讯(记者金文兵实习生喻丹妮孙雅蔡倩倩)一年前,父母当着众多亲友的面,向儿子承诺:考上大学,就送一台手提电脑。而现在,儿子却很苦恼:我已按照“合同”约定考 上大学,但父母不兑现承诺,我该怎么办?昨日,来自青山区的小张(化名)咨询:在他读高二时,父母为鼓励当时成绩处于中游的儿子,曾当着众多亲友的面承诺,如果他考上大学,就送他一台手提电脑。现在,他考取了华中师范大学,但是,父母却以手提电脑放在学校不安全,而且会影响学习为由,迟迟不愿兑现承诺。 小张想不通,认为父母说话不算数,为此还不愿搭理父母。 对此,湖北诚明律师所李世辉律师认为,父母给小张买电脑属于“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而“小张考上大学”则是作为这一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所附的条件。《民法通则》第62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完成时生效。所以,小张和父母之间形成的赠与合同,在“小张考上大学”这一条件完成时就生效了,父母应该兑现承诺、履行赠与的义务,给小张购买手提电脑。 小张不妨也给父母上一堂“法律课”。但是,如果父母仍不兑现承诺,希望也不要因此与父母产生矛盾,影响学习,毕竟父母也是出于爱护子女的一片好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