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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不合格物业企业将被清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10:45 乌鲁木齐晚报

  乱收费、多收费少服务的物业企业,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将被清除出乌市物业管理市场。由乌鲁木齐市房产局和发改委联合组织的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市场专项治理整顿工作8月22日起全面启动。

  据乌鲁木齐市房产局物业监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自治区建设厅有关物业管理专项整顿的通知,乌鲁木齐市房产局和发改委将对乌市物业管理中存在的乱收费、多收费少服

务等现象进行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无效的,该物业企业将被彻底清除出乌市物业管理市场。

  据了解,目前乌鲁木齐市多数物业管理企业均未与小区业主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物业管理企业地位不明确,一味地强调其管理职能,却忽视对小区业主的服务意识。而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则明确了物业管理委托活动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责、权、利关系,便于物业管理企业和小区业主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避免因合同缺款少项而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的条款,有利于减少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纠纷,利于合同纠纷的解决。

  业内人士认为,物业管理公司的一切管理行为要符合合同所约定的权限,这也是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大会监督、考核物业管理公司的依据,所以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签订也是规范目前乌市物业市场管理较为混乱的重要方式之一。:(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关鸿江

  (来源:新疆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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