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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纵火报复“情敌” 梅县“3·19纵火案”告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10:54 大华网

  本报讯今年3月19日凌晨2时左右,梅县白宫镇,夜阑人静,春寒裹着睡梦,居民们睡得分外香甜、沉稳。但在静悄悄的镇前街吴家五金店门口,却离奇地燃起一股火苗,在浓烈的汽油味中,暗红色的火焰瞬间就将这座大型商店吞灭。案发后,我省公安厅将这起“3·19”纵火案列为挂牌督办的大要案。近日,这起影响恶劣的纵火案告破,起因原来是一名16岁的少年与同伴用放火烧店的极端手段来报复“情敌”。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黎某自去年9月份从白宫中学辍学后便与一帮社会青年经常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去年底,其父亲给他联系上一份到广州当汽修厂学徒的差事。黎某到广州因为无法胜任工作回到白宫后,却又听“兄弟”们说他在广州期间,他的女朋友跟吴家五金店的小吴好上了。黎某一听火冒三丈:“那小子还不是仗着他爸有钱!烧了他家的店,看他还逞什么能!”他马上纠集了几个经常在一起的同伙密谋纵火。3月19日凌晨,嫌疑人黎某及其同伙携带汽油、铁棍、火柴等作案工具来到吴家五金店,用铁棍撬开店门上方的铁网,将汽油从撬开的网洞中倒入店内,然后点燃从店内倒流出来的汽油。大火瞬间吞噬了吴某家多年经营积累的100多万元财产。(卜瑜)(来源:《汕头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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