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收费项目未作公布就是“乱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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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11:37 法制日报 |
本网讯 记者李光明 实习生许杨为从从源头上遏制乱收费行为,近日,安徽省合肥市作出规定,凡收费项目未作公布的就是“乱收费”。 合肥市当前正在对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重新审核,对审核后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将对外公布。该市规定凡未公布的收费项目,一律视为违规收费,企业有权拒交。今后将全面实施收费“公示制”、“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制度。所有涉企收费 均必须出示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缺一不可。所有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均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使企业明明白白缴费。而且,禁止任何部门将行政职能范围的公务转移给中介机构搞变相收费。(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