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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三角话费打断对方鼻梁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11:49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记者 董巍通讯员胡海容)外地来沪的翁某和妻子在榆林路开了一家IP长途电话超市,去年10月的一天,周某在该电话超市拨了电话后没有说话,但计价器却显示电话已通,周某在付了3角钱电话费后,换了个电话重拨,但情况还是这样。于是双方为了3角钱该不该付发生争执和互殴。翁某一记重拳正好打中周某的鼻梁骨,致周鼻骨粉碎性骨折伴塌陷移位,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

  日前,杨浦区法院经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翁某4个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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