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软环境也须采取硬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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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0:04 红网 |
在武汉市12个重点职能部门座谈会上,与会的多数部门负责人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在政府职能部门中,部分基层公务员服务意识欠佳,影响到投资环境(见《武汉晨报》8月22日)。 政府职能部门把经济项目引进来,主要靠的是当地的投资硬环境,但能否见效益,则要看当地的软环境。我们往往只看到该项目可能带来的经济效益,却忽视了该项目能够盈 利所依赖的投资环境。很多时候,本来很有前景的项目,源于投资的软环境欠佳而夭折。这种现状,正应了中国那句“县官不如县管”的老话。政府政能部门把项目引进来了,可以说其主要工作也就完成了,剩下的工作都交给了基层的工作人员来完成,他们也就成为这些项目最直接的管理者。 一家下岗人员开办的小商店,半年时间不到不得不关门,而这并非因为经营不善,而是源于“来罚款的、要钱的太多了,挣的钱还不够交罚款”的现实之痛。“管中窥豹,时见一斑”,投资的软环境,也就在这些基层公务员身上诠释了出来。 投资要想见效益,既要有一个能够引得来项目的硬环境,更要有一个能让项目落地开花结果的软环境,二者缺一不可。武汉市重点职能部门负责人所表达观点让人看到:投资的软环境有些差强人意。 基层公务员服务意识欠佳,事情虽小,但这不仅会影响到当地的投资环境,也有损政府职能部门的形象。要整治这种软环境,提高基层公务员的素质有必要,但笔者认为,整治软环境也须采取硬手段。 今日的中国是法治的中国,政府职能部门的基层公务员,不仅应是一位守法的公民,更应是一位依法行政公务员。我想,对那些执法不严、执法犯法、执法违法、不能依法行政的公务员,我们也须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唯有如此,方能让软环境好起来。 (稿源:红网) (作者:朱建华) (编辑:潇湘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