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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套“执罚”套住了法治的颈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0:06 红网

  江苏宜兴市民王国忠,近日在到无锡办事的途中,遇到两个人央求带他们一段路程。没想到,车刚开到巷头汽修厂门口,坐在后座上的人突然站起来抢拔他的车钥匙,把抢去的钥匙扔给已经“埋伏”在这里的城管执法队员就跑掉了。宜兴城管理行政执法局要他承认从事非法营运,“从轻”罚款一万元,由于他拒绝承认,车至今仍被扣在宜兴城管大院内。(《现代快报》8月20日报道)

  近年来,执法部门“设套”让普通公民成为“违法者”而进行处罚的案件层出不穷,尽管执法者找出了诸多的理由,甚至出示当事人的“违法证据”以示执法的正当性,但却掩盖不了类似执法在实质上和程序上的违法性,以及这种执法手段背后的利益驱动。在大力建设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今天,法治的脖颈却被设套执法、暴力执法等诸多非法执法行为紧紧地套住了,欲前行而不得。

  从违法执法行为的动机上来看,行政执法机构的违法执法有两种情况,一是为了遏制部分违法行为的泛滥趋势而采取的过激方式;一种是为了某种利益而进行的理性选择。第一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但很遗憾,目前各地所暴露出的违法执法行为,基本上属于第二种类型,也就是说,执法者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的与自己的利益有关,并可能为此进行相应的理性策划。而他们的利益多数产生于罚款上,罚款的利益来得直接、干脆、不受限制、使用方便,也就成为了执法者对违法执法行为趋之若鹜的不竭动力,并由此产生了“执罚经济”一词。

  但是,这些层出不穷的违法执法行为,却成为建设法治社会的一个危险的毒瘤,慢慢地侵蚀着社会内部的机能,打击人们迈向现代法治社会的信心。在本应作为社会守法楷模的执法部门频频以非法手段为自己谋劝正当”利益的情况下,社会对法律就会产生强烈的质疑,首先是对执法者行为的公正性产生疑问,并继而对法律的公正性产生疑问。在守法与违法的困惑之中,公众就可能会模糊了守法与违法之间的界限,在有机会的时候,就会越过界限追求自身的利益。

  法治秩序的建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在建立法治秩序的过程中,执法者的行为倍受公众关注,也最有可能影响公众的法治观念。执法者严格、公正的执法行为,所树立起的不仅是执法者的权威和形象,更是法律的权威和形象。而执法者以“设套”这样龌龊的非法行为执法,所影响的也不仅仅是这一部门的形象,更影响了法律的形象,动摇了人们心中的法治观念,觉得法律不过是一些人获取利益的工具而已。

  执法者所设的“圈套”,既“套”住了守法公民的守法之心,更“套”住了法治社会向前迈进的脖颈。因此,要建设法治社会,先得规范执法行为,割除以非法手段执法这一毒瘤,让法治秩序不受来自执法者的破坏,让法治社会得以自由前行。

  (稿源:红网)

  (作者:廖德凯)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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