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上岗:反道德的道德苛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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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3:42 现代快报 |
对于华北油田导致部分职工通过离婚以企求能够上岗的再就业政策,先是有许多评论者认为,这实属一种制度性羞辱,是以尊严作为人的必要生存成本,吁请“给下岗职工留下最后一点尊严”。但紧接着,另外一些人士接连对此发表了颠覆性观点,先是徐迅雷先生在8月20日《红网》上撰文认为,这是评论家们虚幻、虚妄、虚火上升的“同情”“悲悯”。而在22日《南方都市报》上,何三畏先生也认为,离婚上岗只是个人道德问题。 不难发现共同支持徐、何二人观点的基础,是对那项再就业政策的合理性认同。比如徐文认为,原刊报道的信息选取与披露不完整,因为华北油田事后已紧急通知,“8月5日以后的离婚证视为无效。”何文干脆认为,“这是我们所能发现的比较有人情味的一条‘政策’”也不难发现二人共同的立论基础,在于通过离婚谋求上岗,是对于其他人上岗机会的剥压。何文这样指出:设想“很多”人在趋利的同时,不考虑离婚的成本,伤害工友以及对家庭成员的不良示范的道德成本,奋勇甩掉婚姻直奔工作而去,那真是壮观极了,也可悲极了。 也许我可以承认,离婚上岗导致了某种不公平。因为毕竟“僧多粥少”,毕竟有人更需要一个再就业的机会。也许,我还姑且可以承认,通过离婚的方式来达到这种不可告人之目的的人,的确存在道德污点。但是,那些站在道德制高点的理直气壮的人们,你们怎么会忽略一些简单的事实,那就是放弃婚姻事实本身所意味的人性乃至法律的尊严,难道不也是为了生存?更重要的是,你们为什么仅仅将矛头指向那些放弃了尊严的人们,你们为什么认为那项再就业政策就是合理的? 仅仅以单身与否作为再就业的准入条件,无疑是在以简单的判断取代更准确的制度设计。谁能说,单身的人一定比结婚的人更需要一个就业机会?单身者应该被惠及,但也不能否认的是,已婚者可能面临着孩子上学等等更重的生存之累。仅仅就道德问题而言,一项已经引发道德崩坏的公共政策,难道不是最该责问的吗?现代经济人的观点认为,人都具有趋利避害的天然本能,因此公共政策务须保持足够的公平。当政策本身并不具有公平的意义的时候,期望人们通过道德自律来达到公平的目的,实质已是一种犬儒主义的观点。45岁的年纪,就业的期望,生存的重担,一项制度设计至此已呈现出了它非人性的一面。毕竟,我们不可能提着自己的头发脱离现实,我们不能忽略并不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草根民众的艰难困境。当尊严成为生存所必需的成本之时,出卖尊严也就可能成为某种处世哲学或生存的智慧并得以流行。 我认为,所谓道德,就是认识并做符合普遍人性的事。一切大多数人做不到的道德,都是伪道德。当生存重于一切的时候,当尊严甚至都无从寻觅的时候,对于当事人的道德苛求,正是一种反道德。杨耕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