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利民等故意伤害致死案开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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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4:03 山西日报 | |
本报8月22日讯(记者原蔚)备受关注的原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民警刘利民等故意伤害致死北京警察李忠义一案,今天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刘利民及其纠集的社会闲杂人员张吉、安胜利等共9名被告出庭受审。 被害人李忠义的七旬父亲于早上7时许被医院的救护车送到市中院,挂着吊瓶出庭。同时出庭的还有李的妻子和19岁的女儿等家属。他们要求被告赔偿259万元,其中包括补偿 刘利民背对旁听席而立,平头,侧影显出高颧骨,身形瘦削、轻微佝偻。他在法庭上说,当时从丰田吉普上下来的被害人李忠义“身材比他魁梧”,因此就想叫上几个人,“去和他理论”、“要求道歉”。而此前,他在公安机关的交待是“教训教训他”、“出口气”。 被告人之一张吉在法庭上语出惊人,直呼被告刘利民为“刘哥”和“领导”。张吉在1991年曾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按照刘利民的说法,以前抓盗窃犯时抓住过张吉,“事后就成了朋友”。“我们是他(刘利民)取保候审出来的,肯定得帮着他”,张吉在法庭上说得很直白:“要不以后啥也别想偷。” 据悉,9名被告到明天才能全部审理完毕。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清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