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赡养老人怎样签订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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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4:39 新晚报 |
读者问:我父母年纪大了,想与我们3个子女签订赡养协议。请问:我们之间签的协议如何才能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公证吗?如有违约,该承担哪些责任? 律师答: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家庭赡养主要有: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你父母想与你们签订赡养协议,这是《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所提倡的。 赡养协议内容应包括:一、经济上3个子女是平等分摊,还是依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出资?需协商确定,赡养费以使两位老人在经济生活上有保障为准。二、生活上照料,视老年人身体状况而定,如果身体多病不能自理,是轮流照顾,还是雇请保姆?或一方照料,其他两方多出钱等方式,可以视各自条件而定。三、精神上慰藉,老年人最喜欢子女经常带着孙子孙女或外孙子外孙女回家看看,即使在外地回不来,也要经常给父母打个电话问候。这些都可以写进赡养协议中去。 赡养协议的内容一定要经老人同意,否则协议不生效。赡养协议只要是老年人及其子女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对其他方没有胁迫,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公证也受法律保护,但公证优于自书。如果一方违反赡养协议,可协商解决或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解决不成,老年人有权提起诉讼。 (文中观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