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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年审要交副食品基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5:12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讯(张凯记者黄博)私家车与副食品基金,人们很难想像二者有何种联系,但在陕西省富县却有这样一个奇怪的规定:私家车在年审时,要交一笔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与此同时,富县人民政府下发了红头文件,将此项费用征收任务下达给有关职能部门,其中该县交警队年征收任务为7万元。

  据了解,富县车管所对于年检的车辆,无论大小公私,统一按每车每月20元标准征收

价格调节基金。这样,每车每年仅此一项要多交纳240元。对于该县参加年审的100多辆私家车而言,每年就要多交纳3万元左右的价调基金。该县车管所负责人承认有此项收费,但却表示:收费是依据延安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并经过富县物价局批准的。

  富县车管所负责人所说的延安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是《延安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第八条规定:“营运性机动车辆(包括个体和私营运输企业)每车每月按20元征收”,但没有关于私家车也征收价调基金的规定。对此,车管所的解释是“因为自用车和营运车太难区分”。

  富县交警队一位知情人向记者透露,富县车管所之所以向私家车也征收价调基金,是因为县政府下达了征收任务,完不成任务的要通报批评。

  据了解,《富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5年价调基金征收任务的通知》,给该县地税局、交警队、国土资源局、城建局和收费中心等都明确规定了今年价调基金征收任务,其中交警队征收任务为7万元。《通知》中明确说明“年终根据实际情况……兑现手续费和奖励费”。该县一名负责人对媒体说,完成任务的单位可以拿到征收额5%的手续费,超额部分按11%奖励,不能完成的则要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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